7月1日起未填寫稅號的普通發票不能夠再作為稅收憑證。
下面是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發票開具有關問題的公告內:
為進一步加強增值稅發票管理,保障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增值稅試點工作順利實施,保護納稅人合法權益,營造健康公平的稅收環境,現將增值稅發票開具有關問題公告如下:
一、自2017年7月1日起,購買方為企業的,索取增值稅普通發票時,應向銷售方提供納稅人識別號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銷售方為其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時,應在“購買方納稅人識別號”欄填寫購買方的納稅人識別號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得作為稅收憑證。
本公告所稱企業,包括公司、非公司制企業法人、企業分支機構、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和其他企業。
二、銷售方開具增值稅發票時,發票內容應按照實際銷售情況如實開具、不得根據購買方要求填開與實際交易不符的內容,銷售方開具發票時,通過銷售平臺系統與增值稅發票稅控系統后臺對接,導入相關信息開票的,系統導入的開票數據內容應與實際交易相符,如不相符應及時修改完善銷售平臺系統。

簡而言之,對增值稅普通發票開具要求明確以下內容:
1、自7月1日起,購買方為企業的發票上必須填“納稅人識別號”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2、發票必須列明商品明細 。
所以,如果您是老板,記得安排人把稅號發給員工;如果您是員工,記得找相關人員要公司稅號。
新政策出來啦,到底會對大家有什么影響呢?
1、對我們個人的影響翻譯成大白話就是不能報銷!
2、對企業來說,納稅人識別號是具有唯一性的,相當于企業的身份證號。以后只要稅務發票系統里查這家企業的納稅人識別號,稅局就可以看到企業所有的發票流向,對于企業是否虛開發票、偷稅漏稅也就了如指掌了。
3、抬頭開個人的發票以及出租車發票、汽車票是不用納稅人識別號的。
4、以后你就是買鉛筆,也得在發票上寫清楚是2B還是HB。想去超市買薯片開“辦公用品”發票,沒門!
當然,只要您是按規定開具的增值稅普通發票,這個公告其實一點兒也不嚴。想要合理避稅,千萬不能再用假發票了!該交的稅,一分不少交。不該交的稅,一分不多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