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整理了從1949到現階段我國標準化工作方面發生的重大事件,記錄下我國標準化工作發展歷程:
1949年10月成立中央技術管理局,內設標準化規格處。
1955年國民經濟第一個五年計劃中提出設立國家管理技術標準的機構和逐步制定國家統一技術標準的任務。
1957年在國家技術委員會內設標準局,開始對全國的標準化工作實行統一領導。同年參加了國際電工委員會(IEC)。
1958年頒布第一號國家標準GB1《標準幅面與格式、首頁、續頁與封面的要求》。
1962年國務院發布我國第一個標準化管理法規《工農業產品和工程建設技術標準管理辦法》。
1963年4月第一次全國標準化工作會議召開,編制了《1963-1972年標準化發展規劃》。同年9月經國家科委批準成立國家科委標準化綜合研究所。10月經文化部批準成立技術標準出版社。
1978年5月國務院成立了國家標準總局以加強標準化工作的管理。同年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名義參加了國際標準化組織(ISO)。
1979年召開了第二次全國標準化工作會議,提出了"加強管理、切實整頓、打好基礎、積極發展"的方針。同年7月國務院頒發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管理條例》
1979年開始,組建了234個全國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400多個分技術委員會,聘請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委員;有100多個標準化技術歸口單位。
1988年7月19日成立國家監督局。1998年改名為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直屬國務院領導,統一管理全國標準化、計量、質量工作。
1988年12月29日第七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并以國家主席令頒布,于1989年4月1日起施行,這標志著我國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的標準工作,進入法制管理的新階段。標準化工作已對提高我國產品質量、工程質量和服務質量,規范市場秩序,發展對外貿易,促進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發揮了重要保證和技術支持作用。
1990年9月6日國家技術監督局令發布《地方標準管理辦法》。
2009年9月14日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頒布《中國標準創新貢獻獎管理辦法》(國質檢標聯〔2009〕383號),為調動全國標準化工作者的積極性和創造性,獎勵標準項目實施后對經濟社會發展做出的重要貢獻,促進標準化事業健康發展。
2015年3月26日國務院發布《深化標準化工作改革方案》,提出改革的總體目標是,建立政府主導制定的標準與市場自主制定的標準協同發展、協調配套的新型標準體系,健全統一協調、運行高效、政府與市場共治的標準化管理體制,形成政府引導、市場驅動、社會參與、協同推進的標準化工作格局,有效支撐統一市場體系建設,讓標準成為對質量的“硬約束”,推動中國經濟邁向中高端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