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僅局部設置了常開防火門、防火卷簾的建筑需要上火災自動報警系統,這樣做是否有必要呢?昌暉儀表結合相關規范和大家聊聊這個話題。
相信做電氣設計的同行經常遇到這樣的問題,一棟建筑本可以不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往往因為建筑專業設置了單個防火卷簾、常開防火門、自動排煙窗或擋煙垂壁,而被要求按GB50016-2014(2018年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8.4.1條的13款為整棟建筑設置火災自動報警。
◆GB50016-2014(2018年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
8.4.1 下列建筑或場所應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13 設置機械排煙、防煙系統、雨淋或預作用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固定消防水炮滅火系統、氣體滅火系統等需與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聯鎖動作的場所或部位。
◆條文說明
13 建筑中有需要與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聯動的設施主要有:設置機械排煙系統、機械防煙系統、 水幕系統、雨淋系統、預作用系統、水噴霧滅火系統、氣體滅火系統、防火卷簾、常開防火門、自動排煙窗等。
如果僅局部設置了常開防火門、防火卷簾的建筑需要上火災自動報警系統,這樣做是否有必要呢?
生產電力儀表的昌暉儀表認為大可不必,仔細研讀《建筑設計防火規范》8.4.1條1-12款都明確為建筑或者場所,而13款提到則是場所或部位。
從文字上理解,部位指事物整體中的部分位置;場所指特定的建筑物或公共空間的活動處所。在消防中,部位是指小空間或局部范圍;場所可指整個建筑物或消防設施所服務的空間,是一個較大的區域。
對于13款提到的場所或部位,不妨看看江蘇省地方標準,DB32/T 3698-2019《建筑電氣防火設計規程》相關內容。
◆DB32/T 3698-2019《建筑電氣防火設計規程》
A.4.3.3 建筑物內僅局部設有防火卷簾、擋煙垂壁、自動排煙窗、常開防火門、單個防煙分區的補風機或排煙風機等,且總數不超過6臺設備時,可不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僅在相關部位設置火災聯動裝置。火災聯動裝置的探測器設置在聯動該消防設備需要感知火情的部位。
火災聯動裝置的探測器的設置應根據消防設備的類型分別考慮,如電動排煙窗、單個房間的機械排煙裝置、單個防護區的氣體滅火系統這一類的消防設備,火災聯動裝置的探測器的設置應該布滿這些消防設備所服務的全區域空間。
而防火卷簾、常開防火門這一類的消防設備,火災聯動裝置的探測器僅設置在防火卷簾、常開防火門的兩側范圍即可。
◆《浙江省消防技術規范難點問題操作技術指南(2017年修訂稿)》
137、未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建筑當設有防火卷簾時,應在防火卷簾兩側設置火災探測器,聯鎖控制防火卷簾動作。
當然,作為設計師的你,為了避免后續審查、修改等一些列不確定的麻煩,你也可以保守起見,將有上述情況的整棟建筑設上火災自動報警系統,這樣可以大大的拉動內需并創造就業機會,畢竟除了前期的安裝和后期的維保,只要增加一套火警系統、一個消防控制室、只要三班制,每班只要兩人,一共才六個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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