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氣設計工程師大概都知道樓梯間正壓消防風機的作用,火災時往樓梯間送入足夠的空氣,使其保持正壓,煙氣進不去樓梯間,從而為逃生提供安全通道。一般正壓消防風機是直接啟動(如圖一所示)。
圖1 正壓送風系統
2017年由于暖通專業出了GB51251-2017《建筑防煙排煙系統技術標準》暖通專業便提出了做余壓監控的說法,并要求電氣專業負責(見圖2)。
圖2 國內余壓監控系統
由于電氣規范沒有明確規定,所以現在也有很多業主包括甲方工程師都認為這個不是必須做的。認為是電氣設計的圖紙有余壓監控系統,是不考慮經濟性。
其實筆者在新版防煙規范出來前參與東南亞項目就有這種壓差探測的說法。(見下圖3),該項目采用美標,可見余壓監控在國際范圍內都是要做的,只是做法不太一樣而已。
圖3 國外樓梯間正壓風機系統
國內外消防風機控制設計不同之處
1、國內正壓風機采用三大件直接啟動,DOL,調節風量的方式采用余壓監控器控制閥門開閉度來實現;國外正壓風機采用變頻器啟動,VSD,調節風量控制變頻器就可以。不必再另加一套余壓監控系統。
2、國內正壓風機及其控制,見電氣圖紙。(EE);國外正壓風機及其控制,見暖通圖紙(Mechanical)
圖4 國外暖通圖紙中正壓風機控制
另外需要強調,國內外正壓風機都屬于消防設備。有小伙伴會問,那消防風機不是不能用變頻器控制么?電力儀表只能回答,期待專家解釋!
本文提及余壓監控,為便于大家深入了解,小編從網絡上整理一篇文章供大家閱讀:
余壓監控系統的必要性和設計依據
1、系統設計的必要性
機械加壓送風系統中為什么要設計旁通閥控制加壓送風的正壓值?火災發生后,又能起到什么作用呢?
眾所周知,發生火災時,絕大多數的人員傷亡不是因為火,而是煙氣,隨著可燃物的燃燒產生大量的高溫煙氣,煙氣中含有大量未完全燃燒的有毒、有害物質,通過人的呼吸道吸入體內,對人員的生命安全造成嚴重威脅。
為了有效控制火勢蔓延、阻止煙氣擴散。加壓送風系統的送風口出風可使樓梯間及消防前室形成正壓,阻擋有害煙氣進入人的疏散通道。但是當加壓送風系統送風量及送風時間不可控時,正常的逃生路線有可能會因為前室正壓過大,防火門無法開啟而造成的嚴重后果。鑒于上述考慮,四川消防科學研究所結合國際經驗提出余壓值的數據:壓差控制系統可通過控制旁通閥的開閉,將機械加壓送風系統的余壓值有效控制在國標要求的合理范圍內-防煙樓梯間40-50Pa,前室、合用前室、消防電梯間前室、封閉避難層(間)為25-30Pa。這樣既阻止了有害煙氣的進入,也確保了防火門在需要人員疏散時可以正常開閉。

該系統符合GB51251《建筑防煙排煙系統技術標準》及GB50016《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等相關國家標準中的功能需求。
2、應用背景
2.1 建筑發生火災時,得確保防煙樓梯間、避難走道及其前室的防煙性能要求。
2.2 從防煙角度講,機械加壓送風系統的余壓過低不利于防煙,因此余壓越高越好。
2.3 由于疏散門的方向是朝疏散方向開啟,而加壓送風作用方向與疏散方向恰好相反,若余壓過高則會導致疏散門兩側壓差過大導致門無法正常開啟的情況,影響人員疏散和消防人員施救。
2.4 加壓送風系統的設計,首先應建立在安全疏散的基礎上。
2.5 目前加壓送風系統本身,沒有能力來判斷加壓區是否保持一定壓力,或加壓區泄漏過大,壓力達不到標準,起不到防煙作用,或因壓力過大而造成疏散門阻塞的情況。
2.6 設計安裝余壓監控系統,可有效解決疏散門兩側壓差過大而導致門無法正常開啟的故障,保證了疏散通道的安全疏通,使加壓送風系統處于合理、有效的工作狀態,從而為在火災情況下人員的疏散和營救提供有力的保障。
3、設計依據
加壓送風作為一種行之有效的防煙方式,在國內外高層建筑設計中已被廣泛接受與采用。無論國內或國外的防火規范,都有一致的加壓要求,即應使在火災時,樓梯間余壓值(40-50Pa)>前室余壓值(25-30Pa)>走廊。
火災發生時,加壓送風系統的送風口出風可使樓梯間及消防前室相對走道形成加壓,阻擋有害煙氣進入人的疏散通道,保證防火門正常開啟,為火災發生時人員的安全撤離保駕護航。但送風口長時間開啟可使防火門兩端壓差過大,無法正常開啟,導致人員無法撤離的嚴重后果,結合國內外優秀經驗國家對正壓送風系統做了如下要求:
※GB50016-2014《建筑設計防火規范》
8.5.1建筑的下列場所或部位應設置防煙設施:
1)防煙樓梯間及前室;
2)消防電梯間前室或合用前室;
3)避難走道的前室、避難層(間)。
※GB51251-2017《建筑防煙排煙系統技術標準》
3.4.4機械加壓送風量應滿足走廊至前室樓梯間的壓力呈遞增分布,余壓值應符合下列規定:
1)前室、封閉避難層(間)與走道之間的壓差應為25Pa-30Pa;
2)樓梯間與走道之間額壓差應為40Pa-50Pa;
3)當系統余壓值超過允許壓力差時應采取泄壓措施。
5.1.4機械加壓送風系統宜設有測壓裝置及風壓調節措施。
5.1.5消防控制設備應顯示防煙系統的送風機、閥門等設施的啟閉狀態。
※GB50016-2006《建筑設計防火規范》(以下具體系統設計條款仍執行)
9.3.3防煙樓梯間內機械加壓送風防煙系統的余壓值應為40-50Pa;前室、合用前室應為25-30Pa。
※GB500045-95《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2005年版)(以下具體系統設計條款仍執行)
8.3.7機械加壓送風機的全壓,除計算不利環管道丫頭損失外,尚應有余壓。其余壓值應符合下列要求:
8.3.7.1防煙樓梯間為40Pa-50Pa;
8.3.7.2前室、合用前室、消防電梯間前室、封閉避難層(間)為25Pa-30Pa。
※GB50098-2009《人民防空工程設計防火規范》
6.2.1防煙樓梯間送風余壓值應為(40-50)Pa,前室或合用前室送風系統的余壓值應為(25-30)Pa;
6.2.2避難走道的前室送風余壓值應為(25-30)Pa。
※全國民用建筑工程設計技術措施
4.10.10加壓送風系統的余壓值超過規定數值較多時,宜設置泄壓閥或旁通閥等裝置。
※DGJ08-88-2006《建筑防排煙技術規程》(上海)
3.3.6當系統的余壓超過壓力差時,應設置余壓調節閥或采用變速風機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