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防范化解危險化學品重大安全風險,應急管理部部署開展了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企業2021年專項檢查督導工作。各地各級應急管理部門和消防救援機構高度重視,按照整體工作安排全面部署、迅速行動,通過企業自查、市級交叉檢查、省級抽查,消地協作、上下聯動,對于重大隱患,一律停產整頓,情節嚴重,關閉企業。那么關于儀表專業安全風險管理要素包含哪些?儀表隱患如何去排查管理?昌暉儀表整理自第六屆全國石油和化工儀控技術大會-國家能源集團包頭化工公司機械動力部副經理楊紹軍分享的《危險化學品企業儀表專業安全風險管控》,做好儀表專業自檢自查,這88個要點需牢記。
儀表技術管理要素
儀表設備定期保養、檢測、試驗、校驗、聯鎖投/切、變更等工作實施及資料存檔管理。
1、企業應建立儀表自動化控制系統安全管理、日常維護保養等制度。
管理依據:《國家安全監管局關于加強化工過程安全管理的指導意見》安監總管三[2013]88號第(十六條)。
2、企業應建立健全儀表檢查、維護、使用、檢定等各類臺賬及儀表巡檢記錄。
管理依據:《國家安全監管局關于加強化工過程安全管理的指導意見》安監總管三[2013]88號第(十六條)。
3、儀表調試、維護及檢測記錄齊全,主要包括:儀表定期校驗、回路調試記錄;檢測儀表和控制系統檢維護記錄。
管理依據:《自動化儀表工程施工及質量驗收規范》GB50093-2013第12.1.1、12.5.2條。
4、新(改、擴)建裝置和大修裝置的儀表制動化控制系統投用前、長期停用的儀表自動化控制系統再次啟用前,必須進行檢查確認。
管理依據:《國家安全監管局關于加強化工過程安全管理的指導意見》安監總管三[2013]88號第(十六條)。
5、控制系統管理應滿足以下要求:
①控制方案變更應辦理審批手續;
②控制系統故障處理、檢修及組態修改記錄應齊全;
③控制系統建立有事故應急預案。
管理依據:《工業自動化和控制系統網絡安全集散控制系統(DCS)第2部分:管理要求》GB/T33009.2-2016第5.11.2、5.9.2。。
6、企業應建立安全聯鎖保護系統停運、變更專業會簽和技術負責人審批制度。聯鎖保護系統的管理應滿足:
①聯鎖邏輯圖、定期維修校驗記錄、臨時停用記錄等技術資料齊全;
②應對工藝和設備聯鎖回路定期調試;
③聯鎖保護系統(設定值、聯鎖程序、聯鎖方式、取消)變更應辦理審批手續;
④聯鎖摘除和恢復應辦理工作票,有關部門會簽和領導簽批手續;
⑤摘除聯鎖保護系統應有防范措施及整改措施。
管理依據:《國家安全監管局關于加強化工過程安全管理的指導意見》安監總管三[2013]88號第(十六條)。
儀表隱患排查管理
按照應急管理部《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治理導則》[2019]78號和“危險化學品協會重點縣指導服務安全檢查表”中與儀表專業有關的內容, 編制“儀表專業安全風險隱患排查表”。
部門規章中涉及的儀表安全管理要求
1、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暫行規定(2011年8月5日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40號公布根據2015年5月27日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79號修正)
第十三條 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根據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危險化學品種類、數量、生產、使用工藝(方式)或者相關設備、設施等實際情況,按照下列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監測監控體系,完善控制措施:
(一)重大危險源配備溫度、壓力、液位、流量、組份等信息的不間斷采集和監測系統以及可燃氣體和有毒有害氣體泄漏檢測報警裝置,并具備信息遠傳、連續 記錄、事故預警、信息存儲等功能;一級或者二級重大危險源,具備緊急停車功能。記錄的電子數據的保存時間不少于30天;
2、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暫行規定
(二)重大危險源的化工生產裝置裝備滿足安全生產要求的自動化控制系統;一級或者二級重大危險源,裝備緊急停車系統;
(三)對重大危險源中的毒性氣體、劇毒液體和易燃氣體等重點設施,設置緊急切斷裝置;毒性氣體的設施,設置泄漏物緊急處置裝置。涉及毒性氣體、液化氣體、劇毒液體的一級或者二級重大危險源,配備獨立的安全儀表系統(SIS);
(四)重大危險源中儲存劇毒物質的場所或者設施,設置視頻監控系統;
(五)安全監測監控系統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規定。
3、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2011年8月5日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41號公布根據2015年5月27日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79號修正)
第二章 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條件
第九條 企業的廠房、作業場所、儲存設施和安全設施、設備、工藝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三)涉及危險化工工藝、重點監管危險化學品的裝置裝設自動化控制系統;涉及危險化工工藝的大型化工裝置裝設緊急停車系統;涉及易燃易爆、 有毒有害氣體化學品的場所裝設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質泄漏報警等安全設施;
第十四條 企業應當根據化工工藝、裝置、設施等實際情況,制定完善下列主要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十三)工藝、設備、電氣儀表、公用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4、 “關于印發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標準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1]93號
12個A級要素,54個B級要素。
評價表:
3.5重大危險源
2.企業應按照有關規定對重大危險源設置安全監控報警系統。
(1)重大危險源涉及的壓力、溫度、液位、泄漏報警等重要參數的測量要有遠傳和連續記錄;
(2)對毒性氣體、劇毒液體和易燃氣體等重點設施應設置緊急切斷裝置;
(3)毒性氣體應設置泄漏物緊急處置裝置,獨立的安全儀表系統;
(4)設置必要的視頻監控系統。
評價表:6.2安全設施
企業應確保安全設施配備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標準,做到:
(1)宜按照SH3063-1999在易燃、易爆、有毒區域設置固定式可燃氣體和/或有毒氣體的檢測報警設施,報警信號應發送至工藝裝置、儲運設施等控制室或操作室;
宜按照SH3097-2000在輸送易燃物料的設備、管道安裝防靜電設施;
按照GB50057在廠區安裝防雷設施;
(6)按照GB50058設置電力裝置;
(9)在工藝裝置上可能引起火災、爆炸的部位設置超溫、超壓等檢測儀表、聲和/或光報警和安全聯鎖裝置等設施。
5、“關于開展提升危險化學品領域本質安全水平專項行動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2]87號
(二)加快涉及“兩重點一重大”企業的自動化控制系統改造工作。
1.全面開展危險化工工藝自動化控制系統改造。涉及已公布的15種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的化工裝置,要在2012年底前全面完成自動化控制系統改造。將原料和產品中均含有爆炸品的化工生產工藝納入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范圍,涉及上述工藝的化工裝置要在2014年底前完成自動化控制系統改造工作。今后新建化工生產裝置必須裝備自動化控制系統,高度危險和大型生產裝置要裝備緊急停車系統。
2.開展涉及重點監管危險化學品的生產儲存裝置自動化控制系統改造完善工作。涉及重點監管危險化學品的生產儲存裝置必須在2014年底前裝備自動化控制系統。將受熱、遇明火、摩擦、震動、撞擊時可發生爆炸的化學品全部納入重點監管危險化學品范圍。
3.開展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自動化監控系統改造工作。要按照《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暫行規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40號)的要求,改造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的自動化監測監控系統,完善監控措施,2014年底前全面實現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溫度、壓力、液位、流量、可燃有毒氣體泄漏等重要參數自動監測監控、自動報警和連續記錄。
6、“關于進一步加強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設計管理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3]76號
(十九)新建化工裝置必須設計裝備自動化控制系統。應根據工藝過程危險和風險分析結果,確定是否需要裝備安全儀表系統。涉及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的大、中型新建項目要按照《過程工業領域安全儀表系統的功能安全》
GB/T21109和《石油化工安全儀表系統設計規范》GB50770等相關標準開展安全儀表系統設計。
(二十三)裝置區內控制室、機柜間面向有火災、爆炸危險性設備側的外墻應為無門窗洞口、耐火極限不低于3小時的不燃燒材料實體墻。
7、“關于加強化工過程安全管理的指導意見”安監總管三[2013]88號
七、設備完好性(完整性)
(十七)設備安全運行管理。
關鍵設備要裝備在線監測系統。要定期監(檢)測檢查關鍵設備、連續監(檢)測檢查儀表,及時消除靜設備密封件、動設備易損件的安全隱患。
自動監測大機組和重點動設備的轉速、振動、位移、溫度、壓力、腐蝕性介質含量等運行參數。
開展安全儀表系統安全完整性等級評估。企業要在風險分析的基礎上,確定安全儀表功能(SIF) 及其相應的功能安全要求或安全完整性等級(SIL) 。
企業要按照《過程工業領域安全儀表系統的功能安全》GB/T21109和《石油化工安全儀表系統設計規范》的要求,設計、安裝、管理和維護安全儀表系統。
8、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化學品罐區安全管理的通知”安監總管 三[2014]68號
二、進一步加強化學品罐區安全管理工作
(一)進一步完善化學品罐區監測監控設施。根據規范要求設置儲罐高低液位報警,采用超高液位自動聯鎖關閉儲罐進料閥門和超低液位自動聯鎖停止物料輸送措施。確保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氣體泄漏報警系統完好可用。大型、 液化氣體及劇毒化學品等重點儲罐要設置緊急切斷閥。
9、“關于加強化工企業泄漏管理的指導意見”安監總管三[2014]94號
三、優化裝置設計,從源頭全面提升防泄漏水平
(八)完善自動化控制系統。涉及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和危險化學品的生產裝置,要按安全控制要求設置自動化控制系統、安全聯鎖或緊急停車系統和可燃及有毒氣體泄漏檢測報警系統。緊急停車系統、安全聯鎖保護系統要符合功能安全等級要求。危險化學品儲存裝置要采取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 如高、低液位報警和高高、低低液位聯鎖以及緊急切斷裝置等。
六、全面加強泄漏應急處置能力
(十八)建立和完善化工裝置泄漏報警系統。企業要按照《石油化工可燃氣體和有毒氣體檢測報警設計規范》GB50493和《工作場所有毒氣體檢測報警裝置設置規范》GBZ/T223等標準要求,在生產裝置、儲運、公用工程和其他可能發生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料泄漏的場所安裝相關氣體監測報警系統,重點場所還要安裝視頻監控設備。要將法定檢驗與企業自檢相結合,現場檢測報警裝置要設置聲光報警,保證報警系統的準確、可靠性。
10、“關于加強化工安全儀表系統管理的指導意見”安監總管三[2014]116號
一、充分認識加強化工安全儀表系統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一)化工安全儀表系統(SIS)包括安全聯鎖系統、緊急停車系統和有毒有害、可燃氣體及火災檢測保護系統等。安全儀表系統獨立于過程控制系 統(例如分散控制系統等),生產正常時處于休眠或靜止狀態,一旦生產裝置或設施出現可能導致安全事故的情況時,能夠瞬間準確動作,使生產過程安全停止運行或自動導入預定的安全狀態,必須有很高的可靠性(即 功能安全)和規范的維護管理。
二、加強化工安全儀表系統管理的基礎工作
(二)加快安全儀表系統功能安全相關技術和管理人才的培養:儀表工程技術人員開展安全儀表專業培訓,普及功能安全相關知識,學習有關標準規范。要針對安全儀表系統全生命周期不同的環節,分別進行具有針對性 的培訓,使相關人員熟練掌握安全儀表系統、風險分析和控制、風險降低等相關專業技術。
三、進一步加強安全儀表系統全生命周期的管理
(六)嚴格安全儀表系統的安裝調試和聯合確認。應制定完善的安裝調試與聯合確認計劃并保證有效實施,詳細記錄調試(單臺儀表調試與回路調 試)、確認的過程和結果,并建立管理檔案。施工單位按照設計文件安裝調試完成后,企業在投運前應依據國家法律法規、標準規范、行業和企業安全管理規定以及安全要求技術文件,組織對安全儀表系統進行審查和聯合確認,確保安全儀表功能具備既定的功能和滿足完整性要求,具備安全投用條件。
(七)加強化工企業安全儀表系統操作和維護管理?;て髽I要編制安全儀表系統操作維護計劃和規程,保證安全儀表系統能夠可靠執行所有安全儀表功能,實現功能安全。
要按照符合安全完整性要求的檢驗測試周期,對安全儀表功能進行定期全面檢驗測試,并詳細記錄測試過程和結果。要加強安全儀表系統相關設備故障管理(包括設備失效、聯鎖動作、誤動作情況等)和分析處理,逐步建立相關設備失效數據庫。要規范安全儀表系統相關設備選用,建立安全儀表設備準入和評審制度以及變更審批制度,并根據企業應用和設備失效情況不斷修訂完善。
四、高度重視其他相關儀表保護措施管理
(九)加強過程報警管理,制定企業報警管理制度并嚴格執行。與安全儀表功能安全完整性要求相關的報警可以參照安全儀表功能進行管理和檢驗測試。
(十)加強基本過程控制系統的管理,與安全完整性要求相關的控制回路,參照安全儀表功能進行管理和檢驗測試,并保證自動控制回路的投用率。
(十一)嚴格按照相關標準設計和實施有毒有害和可燃氣體檢測保護系統,為確保其功能可靠,相關系統應獨立于基本過程控制系統。
五、從源頭加快規范新建項目安全儀表系統管理工作
(十二)從2016年1月1日起,大型和外商獨資合資等具備條件的化工企業新建涉及“兩重點一重大”的化工裝置和危險化學品儲存設施,要按照本指導意見的要求設計符合相關標準規定的安全儀表系統。
(十三)從2018年1月1日起,所有新建涉及“兩重點一重大”的化工裝置和危險化學品儲存設施要設計符合要求的安全儀表系統。其他新建化工裝置、危險化學品儲存設施安全儀表系統,從2020年1月1日起,應執行功能安全相關標準要求,設計符合要求的安全儀表系統。
六、積極推進在役安全儀表系統評估工作
(十四)涉及“兩重點一重大”在役生產裝置或設施的化工企業和危險化學品儲存單位,要在全面開展過程危險分析(如危險與可操作性分析)基礎上,通過風險分析確定安全儀表功能及其風險降低要求,并盡快評估現有安全儀表功能是否滿足風險降低要求。
(十五)企業應在評估基礎上,制定安全儀表系統管理方案和定期檢驗測試計劃。對于不滿足要求的安全儀表功能,要制定相關維護方案和整改計劃,2019年底前完成安全儀表系統評估和完善工作。其他化工裝置、危險化學品儲存設施,要參照本意見要求實施。
11、“油氣罐區防火防爆十條規定”安監總局令[2015]第84號
四、嚴禁停用油氣罐區溫度、壓力、液位、可燃及有毒氣體報警和聯鎖系統。
八、嚴禁在油氣罐區使用非防爆照明、電氣設施、工器具和電子器材。
十、嚴禁油氣罐區設備設施不完好或帶病運行。
12、“關于印發《化工(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檢查重點指導目錄》的通知” 安監總管三[2015]113號
40項重點檢查內容
附件:《化工(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檢查重點指導目錄》
19.油氣儲罐未按規定達到以下要求的:
1.液化烴的儲罐應設液位計、溫度計、壓力表、安全閥,以及高液位報警和高高2.液位自動連鎖切斷進料措施;全冷凍式液化烴儲罐還應設真空泄放設施和高、低溫度檢測,并應與自動控制系統相聯;
3.氣柜應設上、下限位報警裝置,并宜設進出管道自動聯鎖切斷裝置;
4.液化石油氣球形儲罐液相進出口應設置緊急切斷閥,其位置宜靠近球形儲罐;
丙烯、丙烷、混合C4、抽余C4及液化石油氣的球形儲罐應設置注水措施。
20.涉及危險化工工藝、重點監管危險化學品的裝置未設置自動化控制系統;或者涉及危險化工工藝的大型化工裝置未設置緊急停車系統的。
21.有毒有害、可燃氣體泄漏檢測報警系統未按照標準設置、使用或定期檢測校驗;以及報警信號未發送至有操作人員常駐的控制室、現場操作室進行報警的。
22.安全聯鎖未正常投用或未經審批摘除以及經審批后臨時摘除超過一個月未恢復的。
23.工藝或安全儀表報警時未及時處置的。
25.涉及放熱反應的危險化工工藝生產裝置未設置雙重電源供電或控制系統未設置不間斷電源(UPS)的。
28.控制室或機柜間面向具有火災、爆炸危險性裝置一側有門窗的。(2017年前必須整改完成)
13、“關于印發遏制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重特大事故工作意見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6]62號
四、嚴格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
3.扎實推進危險化學品專項整治,全面推行重點防控措施:
自2017年1月1日起,凡是構成一級、二級重大危險源,未設置緊急停車(緊急切斷)功能的危險化學品罐區,一律停止使用;
自2017年1月1日起,凡是未實現溫度、壓力、液位等信息的遠程不間斷采集檢測,未設置可燃和有毒有害氣體泄漏檢測報警裝置的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危險化學品罐區,一律停止使用;
六、構建標本兼治的綜合防控體系
1.健全完善危險化學品的關鍵工藝、技術、裝備等安全標準,繼續推動18種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的化工裝置及74種重點監管危險化學品的生產儲存裝置完成自動化控制系統改造,實施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在線監控及事故預警工程和危險化學品罐區本質安全提升工程,逐步淘汰一批安全保障能力差的工藝、技術和裝備。
14、“關于印發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6〕88號
五、治理內容、工作措施及分工
(六)依法推動企業落實主體責任。
21.推進科技強安。推動化工企業加大安全投入,新建化工裝置必須裝備自動化控制系統,涉及“兩重點一重大”的化工裝置必須裝備安全儀表系統,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必須建立健全安全監測監控體系。
加速現有企業自動化控制和安全儀表系統改造升級,減少危險崗位作業人員,鼓勵有條件的企業建設智能工廠,利用智能化裝備改造生產線,全面提升本質安全水平。大力推廣應用風險管理、化工過程安全管理等先進管理方法手段,加強消防設施裝備的研發和配備,提升安全科技保障能力。
(安全監管總局、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持續推進)
15、“ 關于加強精細化工反應安全風險評估工作的指導意見” 安監總管三[2017]1號
附件:精細化工反應安全風險評估導則(試行)
6.6 措施建議
對于反應工藝危險度為1級的工藝過程,應配置常規的自動控制系統,對主要反應參數進行集中監控及自動調節(DCS或PLC)。
對于反應工藝危險度為2級的工藝過程,在配置常規自動控制系統,對主要反應參數進行集中監控及自動調節(DCS或PLC)的基礎上,要設置偏離正常值的報警和聯鎖控制,在非正常條件下有可能超壓的反應系統,應設置爆破片和安全閥等泄放設施。根據評估建議,設置相應的安全儀表系統。
對于反應工藝危險度為3級的工藝過程,在配置常規自動控制系統,對主要反應參數進行集中監控及自動調節,設置偏離正常值的報警和聯鎖控制,以及設置爆破片和安全閥等泄放設施的基礎上,還要設置緊急切斷、緊急終止反應、緊急冷卻降溫等控制設施。根據評估建議,設置相應的安全儀 表系統。
對于反應工藝危險度為4級和5級的工藝過程,尤其是風險高但必須實施產業化的項目,要努力優先開展工藝優化或改變工藝方法降低風險,例如通過微反應、連續流完成反應;要配置常規自動控制系統,對主要反應參數進行集中監控及自動調節;要設置偏離正常值的報警和聯鎖控制,設置爆破片和安全閥等泄放設施,設置緊急切斷、緊急終止反應、緊急冷卻等控制設施;還需要進行保護層分析,配置獨立的安全儀表系統。
對于反應工藝危險度達到5級并必須實施產業化的項目,在設計時,應設置在防爆墻隔離的獨立空間中,并設置完善的超壓泄爆設施,實現全面自控。
16、“化工和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判定標準(試行)”安監總管三[2017]121號
二、特種作業人員未持證上崗。(化工自動化控制儀表作業)
四、涉及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的裝置未實現自動化控制,系統未實現緊急停車功能,裝備的自動化控制系統、緊急停車系統未投入使用。
五、構成一級、二級重大危險源的危險化學品罐區未實現緊急切斷功能;涉及毒性氣體、液化氣體、劇毒液體的一級、二級重大危險源的危險化學品罐 區未配備獨立的安全儀表系統。
十二、涉及可燃和有毒有害氣體泄漏的場所未按國家標準設置檢測報警裝置,爆炸危險場所未按國家標準安裝使用防爆電氣設備。
十三、控制室或機柜間面向具有火災、爆炸危險性裝置一側不滿足國家標準關于防火防爆的要求。
十四、化工生產裝置未按國家標準要求設置雙重電源供電,自動化控制系統未設置不間斷電源。
17、“關于印發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企業安全風險評估診斷分級指南(試行)的通知”應急[2018]19號
評估診斷采用百分制,根據評估診斷結果按照風險從高到低依次將轄區內危險化學品企業分為紅色(60分以下)、橙色(60至75分以下)、黃色(75至90分以下)、藍色(90分及以上)四個等級。
各地安全監管部門要根據分級情況,結合《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進一步加強監管監察執法促進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的意見》(安監總政法[2018]5號)要求,對診斷為紅、橙、黃、藍不同等級的危險化學品企業,采取針對性的監管措施,提高監管效能;要突出強化對紅色及橙色等級危險化學品企業的監管,加大日常執法檢查頻次。
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風險評估診斷分級實施動態管理,原則上每三年開展一次。
附件: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企業安全風險評估診斷分級指南(試行)
自控與安全設施
1、涉及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的裝置未按要求實現自動化控制,系統未實現緊急停車功能,裝備的自動化控制系統、緊急停車系統未投入使用的,扣10分;
2、涉及毒性氣體、液化氣體、劇毒液體的一級、二級重大危險源的危險化學品罐區未配備獨立的安全儀表系統的,扣10分;
3、構成一級、二級重大危險源的危險化學品罐區未實現緊急切斷功能的,扣5分;
4、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未設置壓力、液位、溫度遠傳監控和超限位報警裝置的,每涉及一項扣1分;
5、涉及可燃和有毒有害氣體泄漏的場所未按國家標準設置檢測聲光報警設施的,每一處扣1分;
6、防爆區域未按國家標準安裝使用防爆電氣設備的,每一處扣1分;
7、甲類、乙類火災危險性生產裝置內設有辦公室、操作室、固定操作崗位或休息室的,每涉及一處扣5分。
18、“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治理導則”應急管理部[2019]78號
3.1.2 安全風險隱患排查形式
1.日常排查是指基層單位班組、崗位員工的交接班檢查和班中巡回檢查,以及基層單位(廠)管理人員和各專業技術人員的日常性檢查;日常排查要加強對關鍵裝置、重點部位、關鍵環節、重大危險源的檢查和巡查;
2.綜合性排查是指以安全生產責任制、各項專業管理制度、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化工過程安全管理各要素落實情況為重點開展的全面檢查;
3.專業性排查是指工藝、設備、電氣、儀表、儲運、消防和公用工程等專業對生產各系統進行的檢查;
4.季節性排查是指根據各季節特點開展的專項檢查;
5.重點時段及節假日前排查是指在重大活動、重點時段和節假日前,對裝置生產是否存在異常狀況和事故隱患、備用設備狀態、備品備件、生產及應急物資儲備、保運力量安排、安全保衛、應急、消防等方面進行的檢查;
6.事故類比排查是指對企業內或同類企業發生安全事故后舉一反三的安全檢查;
7.復產復工前排查是指節假日、設備大檢修、生產原因等停產較長時間,在重新恢復生產前,需要進行人員培訓,對生產工藝、設備設施等進行綜合性隱患排查;
8.外聘專家排查是指聘請外部專家對企業進行的安全檢查。
6 特殊條款
6.2 企業存在以下情況的,屬地應急管理部門應依法暫扣或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
(2)涉及危險化工工藝的特種作業人員未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未取得高中或者相當于高中及以上學歷。
(5)涉及“兩重點一重大”裝置或儲存設施的自動化控制設施不符合《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暫行規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40號)等國家要求。
附件
安全風險隱患排查表(見第二板塊內容)
19、“全國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計劃“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2020]3號
三、危險化學品安全整治
(二)提高危險化學品企業本質安全水平。
2.進一步提升危險化學品企業自動化控制水平。繼續推進“兩重點一重大”生產裝置、儲存設施可燃氣體和有毒氣體泄漏檢測報警裝置、緊急切斷裝置、自動化控制系統的建設完善,2020年底前涉及“兩重點一重大”的生產裝置、儲存設施的上述系統裝備和使用率必須達到100%,未實現或未投用的,一律停產整改。推動涉及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的生產裝置實現全流程自動化控制,2022年底前所有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過氧化工藝裝置的上下游配套裝置必須實現自動化控制,最大限度減少作業場所人數。
涉及爆炸危險性化學品的生產裝置控制室、交接班室不得布置在裝置區內,已建成投用的必須于2020年底前完成整改;涉及甲乙類火災危險性的生產裝置控制室、交接班室原則上不得布置在裝置區內,確需布置的,應按照《石油化工控制室抗爆設計規范》GB50779-2012,在2020年底前完成抗爆設計、建設和加固。具有甲乙類火災危險性、粉塵爆炸危險性、中毒危險性的廠房(含裝置或車間)和倉庫內的辦公室、休息室、外操室、巡檢室,2020年8月前必須予以拆除。
20、“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企業專項檢查督導工作方案”應急廳[2020]23號
附件:專項檢查督導的重點內容
四、危險化學品罐區溫度、壓力、液位、可燃及有毒氣體報警和聯鎖系統是否投用,重要參數是否能夠遠傳和連續記錄。
六、涉及可燃和有毒有害氣體泄漏的場所是否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設置檢測報警裝置,爆炸危險場所是否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安裝使用防爆電氣設備。
七、構成一級、二級重大危險源的危險化學品罐區是否能實現緊急切斷功能;涉及毒性氣體、液化氣體和劇毒液體的一級、二級重大危險源的危險化學品罐區是否配備獨立的安全儀表系統。
十二、一、二級重大危險源監測預警系統是否正常投用,視頻監控系統是否24小時處于正常投用狀態。
21、“關于印發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分類整治目錄(2020年)的通知”應急[2020]84號
附件: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分類整治目錄(2020年)
一、暫扣或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類
4.涉及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的裝置未裝設自動化控制系統。
二、停產停業整頓或暫時停產停業、停止使用相關設施設備類
3.一級或者二級重大危險源不具備緊急停車功能,對重大危險源中的毒性氣體、劇毒液體和易燃氣體等重點設施未設置緊急切斷裝置,涉及毒性氣體、 液化氣體、劇毒液體的一級、二級重大危險源未配備獨立的安全儀表系統,且重大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
4.涉及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的裝置未實現自動化控制,系統未實現緊急停車功能,且重大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裝備的自動化控制系統、緊急停車系統未投入使用,且重大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
5.裝置的控制室、機柜間、變配電所、化驗室、辦公室等不得與設有甲、乙A類設備的房間布置在同一建筑物內。
6.爆炸危險場所未按照國家標準安裝使用防爆電氣設備,且重大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
10. 氯乙烯氣柜的進出口管道未設遠程緊急切斷閥;氯乙烯氣柜的壓力(鐘 罩內)、柜位高度不能實現在線連續監測;未設置氣柜壓力、柜位等聯鎖。存在以上三種情形之一,經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且情節嚴重的。
12.涉及危險化工工藝的特種作業人員未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而上崗操作的。
三、限期改正類
2. 重大危險源未按國家標準配備溫度、壓力、液位、流量、組分等信息的不間斷采集和監測系統以及可燃氣體和有毒有害氣體泄漏檢測報警裝置,并具備信息遠傳、連續記錄、事故預警、信息儲存(不少于30天)等功能。
4.涉及爆炸危險性化學品的生產裝置控制室、交接班室布置在裝置區內,且未完成搬遷的;涉及甲乙類火災危險性的生產裝置控制室、交接班室布置在裝置區內,但未按照《石油化工控制室抗爆設計規范》GB50779完成抗爆設計、建設和加固的。
5.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過氧化工藝裝置的上下游配套裝置未實現自動化控制。
7. 未按照標準設置、使用有毒有害、可燃氣體泄漏檢測報警系統;可燃氣體和有毒氣體檢測報警信號未發送至有人值守的現場控制室、中心控制室等進行顯示報警。
22、“油氣儲存企業安全風險評估指南(試行)”應急管理部2021年5月
4.儀表安全風險評估
1.重點評估內容
(1)涉及重點監管危險化學品和重大危險源的油氣儲存企業應開展SIL評估,確定安全聯鎖的SIL等級,編制安全要求規格書,并評估聯鎖回路SIL等級的符合性,提出相應升級改造的要求。對于已經完成SIL評估的企業,可只評估該項工作的完善性,并評估相關安全建議的落實情況。
(2)評估儲罐附屬儀表設置及選型的符合性、合理性。
(3)評估企業報警(含工藝設備報警及GDS報警)的設置情況。
(4)評估企業涉及“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暫行規定(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第40號令)”中規定的重點設施的緊急切斷裝置和獨立安全儀表系統的設置情況。
(5)評估可燃氣體和有毒氣體檢測報警系統的獨立性。
(6)評估涉及重點監管危險化學品和重大危險源相關設施的可燃氣體和有毒氣體泄漏檢測報警裝置、緊急切斷裝置、自動化系統裝備和使用率是否達到100%。
(7)評估過程控制系統與安全儀表系統全生命周期中操作與維護及管理情況。
2.儀表安全風險評估檢查表
企業儀表安全風險評估可參考表4.4-1中(53項)規定的相關內容開展。
23、“市場監管總局關于防爆電氣等產品由生產許可轉為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實施要求的公告”2019年第34號
認證的實施日期為2020.10.1日起,防爆電氣等產品未獲得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和未標注強制性認證標志,不得出廠、銷售、進口或在其他經營活動中使用。
24、“市場監管總局關于調整實施強制管理的計量器具目錄的公告”2020年第42號
二、列為目錄且監管方式為“強制檢定”和“型式批準、強制檢定”的工作計量器具,使用中應接受強制檢定,其他工作計量器具不再實行強制檢定,使用者可自行選擇非強制檢定或者校準的方式,保證量值準確。
附件:實施強制管理的計量器具目錄
40. 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氣體檢測(報警)儀,監管方式是型式批準。
常用標準規范中涉及儀表安全條款
1、"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罐區現場安全監控裝備設置規范”AQ3036-2010
2 監控儀器的選擇、安裝和布置的一般原則
5.老罐區改造,應優先選擇不清罐就可安裝的傳感器。安裝應符合安全要求,電纜無破皮、露線及短路現象。二次儀表應安裝在安全區。傳感器蓋安裝后應嚴格檢查,旋緊裝好防拆裝置?,F場嚴禁帶電開蓋檢修非本質安全型防爆設備。采用非鎧裝電纜時,傳感器與排線管之間用防爆撓性管連接。
6.對于罐區明火、可燃和有毒氣體的監測報警儀,應根據監測范圍、監測點和環境因素等確定其安裝位置,安裝應符合有關規定。
3 報警和預警裝置的報警、預警值設定
1.溫度報警至少分為兩級,第一級報警值為正常工作溫度的上限。第二級為第一級報警值的1.25-2倍,且應低于介質閃點或燃點值。
2.液位報警高低位至少各設一級,報警值分別為高位限和低位限。
3.壓力報警高限至少設置兩級,第一級報警值為正常工作壓力的上限。第二級為容器設計壓力的80%,并應低于安全閥設定值。
10 音視頻監控裝備的設置
1.一般原則
1.罐區應設置音視頻監控報警系統,監視突發的危險因素或初期的火災報警等情況。
2.攝像頭的設置個數和位置,應根據罐區現場的實際情況而定,既要覆蓋全面,也要重點考慮危險性較大的區域。
3.攝像視頻監控報警系統應可實現與危險參數監控報警的聯動。
10.1.5 攝像頭的安裝高度應確??梢杂行ПO控到儲罐頂部。
2、“過程工業領域安全儀表系統的功能安全第1部分:框架、定義、系統、硬件和軟件要求”GB/T21109.1-2007
3.2.3 基本過程控制系統:BPCS
對來自過程的、系統相關設備的、其他可編程系統的和/或某個操作員的輸入信號進行響應,并產生使過程和系統相關設備按要求方式運行的系統,但它并不執行任何具有被聲明的SIL≧1的儀表安全功能。
3.2.72 安全儀表系統:SIS
用來實現一個或幾個儀表安全功能的儀表系統。SIS可以由傳感器、邏輯解算器和最終元件的任何組合組成。
3、“保護層分析(LOPA)應用指南 ”GB/T32857-2016
附錄A
表A.7 獨立保護層的確定
如果BPCS控制回路的正常操作滿足以下要求,則可作為獨立保護層:
a)BPCS控制回路應與安全儀表系統(SIS)功能安全回路SIF在物理上分離,包括傳感器、控制器和最終元件。
4、“石油化工可燃氣體和有毒氣體檢測報警設計標準”GB/T50493-2019
3 基本規定
3.可燃氣體和有毒氣體檢測報警信號應送至有人值守的現場控制室、中心控制室等進行顯示報警;可燃氣體二級報警信號、可燃氣體和有毒氣體檢測報警系統報警控制單元的故障信號應送至消防控制室。
4.控制室操作區應設置可燃氣體和有毒氣體聲、光報警;現場區域警報器宜根據裝置占地的面積、設備及建構筑物的布置、釋放源的理化性質和現場空氣流動特點進行設置,現場區域警報器應有聲、光報警功能。
8.可燃氣體和有毒氣體檢測報警系統應獨立于其他系統單獨設置。
可燃氣體和有毒氣體檢測報警系統的氣體探測器、報警控制單元、現場警報器9.等的供電負荷,應按一級用電負荷中特別重要的負荷考慮,宜采用UPS電源裝置供電。
10.確定有毒氣體的職業接觸限值時,應按最高容許濃度、時間加權平均容許放度、短時間接觸容許濃度的優先次序選用。
4 檢測點確定
4.2 生產設施
4.2.3 比空氣輕的可燃氣體或有毒氣體釋放源處于封閉或局部通風不良的半敞開廠房內,除應在釋放源上方設置探測器外,還應在廠房內最高點氣體易于積聚處設置可燃氣體或有毒氣體探測器。
現場警報器選用
可燃氣體和有毒氣體檢測報警系統應按照生產設施及儲運設施的裝置或單元進行報警分區,各報警分區應分別設置現場區域警報器。區域警報器的啟動信號應采用第二級報警設定值信號。區域警報器的數量宜使在該區域內任何地點的現場人員都能感知到報警。
5 測量范圍及報警值設定
2.報警值設定應符合下列規定:
1可燃氣體的一級報警設定值應小于或等于25%LEL。
2可燃氣體的二級報警設定值應小于或等于50%LEL。
3.有毒氣體的一級報警設定值應小于或等于100%OEL,有毒氣體的二級報警設定值應小于或等于200%OEL。當現有探測器的測量范圍不能滿足測量要求時,有毒氣體的一級報警設定值不得超過5%IDLH,有毒氣體的二級報警設定值不得超過10%IDLH。
濃度單位ppm與mg/m3的換算關系:
6.1 探測器安裝
6.1.2 檢測比空氣重的可燃氣體或有毒氣體時,探測器的安裝高度宜距地坪(或樓地板)0.3m-0.6m;檢測比空氣輕的可燃氣體或有毒氣體時,探測器的安裝高度宜在釋放源上方2.0m內。檢測比空氣略重的可燃氣體或有毒氣體時,探測器的安裝高度宜在釋放源下方0.5m-1.0m;檢測比空氣略輕的可燃氣體或有毒氣體時,探測器的安裝高度宜高出釋放源0.5m-1.0m。
6.2 報警控制單元及現場區域警報器安裝
6.2.3 現場區域警報器的安裝高度應高于現場區域地面或樓地板2.2m,且位于工作人員易察覺的地點。
5、“石油化工儀表接地設計規范 ”SH/T3081-2019
4. 1 保護接地
非爆炸危險環境中,供電電壓低于36V的現場儀表金屬外殼、金屬保護箱、金屬接線箱,可不實施保護接地,但對于可能與高于36V電壓設備接觸的應實施保護接地。
爆炸危險環境中,非本質安全系統的現場金屬儀表外殼、金屬保護箱、金屬接線箱應實施保護接地,本質安全系統的現場金屬儀表外殼、金屬保護箱、金屬接線箱可不實施保護接地。
用于雷電防護的現場儀表金屬外殼、金屬保護箱、金屬接線箱應實施保護接地。
1 接地原則
1.每臺需要接地的儀表、設備均應采用單獨的接地線接到接地匯流排,不應采取任何形式的串聯鏈接的接地方式。
6.2 接地線的敷設
6.2.2接地線應盡可能短,并宜按直線路徑敷設,不應將接地線繞城螺旋管狀或盤成環狀。
6.3 接地匯流排及匯總板
6.3.5接地系統的各種連接應牢固、可靠,并應具有良好的導電性,各種接地導線與接地匯流排、接地匯總板的連接應采用鍍錫銅接線片和鍍錚鋼質 螺栓壓接,并應有防松件,同一壓接點壓接的導線數量不應多于兩條。
6、“石油化工靜電接地設計規范 ”SH3097-2017
5.靜電接地支線和連接線
1.靜電接地支線和連接線,應采用具有足夠機械強度、耐腐蝕和不易斷線的多股金屬線或金屬體。
靜電接地支線、連接線的最小規格:截面不小于6mm2的銅芯軟絞線。
7、“石油化工儀表系統防雷設計規范”SH/T3164-2012
11 電纜的敷設和屏蔽
1.電纜的敷設
1.穿管敷設
1.1 現場儀表的配線應穿鋼管或電纜槽敷設,不應采用絕緣材料管。鋼管與儀表間、鋼管之間、鋼管與電纜槽之間應有良好的電氣連接。
1.2 鎧裝電纜可以不穿鋼管敷設。
11.1.2 儀表電纜槽
儀表電纜槽應采用封閉鋼板結構。槽體和所有金屬部件應全程電氣連接。
2.接地的連續
1.電纜槽、保護鋼管應全程電氣連續。
8、石油化工罐區自動化系統設計規范”SH/T3184-2017
2.儲罐的儀表測量方案
1.計量級常壓和低壓儲罐
4.2.1.1容積>100m3的儲罐應在罐頂設置液位連續測量儀表,容積≥100000m3的儲罐宜設置2套,液位連續測量儀表應配罐旁指示儀顯示液位,應在控制系統中設置高、低液位報警。
(“易燃易爆罐區安全監控預警系統驗收技術要求”GB17681-1999標準5.5條,液體儲罐必須配置液位監測儀表,同一儲罐至少配備兩種不同類別的液位監測儀表。)
4.2.1.2 應根據工藝要求在控制系統中設置高高、低低液位報警及聯鎖,信號所用的測量儀表應單獨設置,宜采用連續測量儀表,也可采用液位開關;應設置高高液位聯鎖關閉罐進口管道開關閥、低低液位聯鎖停泵并關閉出口管道開關閥的控制方案,報警及聯鎖應在控制系統中實現。
4.2.1.11 壓力變送器和壓力表不得共用同一取源接口。
4.罐區開關閥
1.開關閥的設計選型原則
1.當罐區具備儀表空氣氣源時,應采用氣動執行機構。
2.液化石油氣罐區應采用氣動執行機構。
3.當罐區不具備儀表空氣氣源時,應采用電動執行機構或電液執行機 構。
5.4.1.13 用于聯鎖切斷進料的緊急切斷閥,應在火災危險區外設置現場手 動關閥按鈕或開關,用于危險情況時現場手動操作。
9、“危險場所規范電氣防爆安全”AQ3009-2007
6 爆炸危險場所電氣線路和防爆電氣設備的安裝
1.爆炸性氣體環境電氣線路和防爆電氣設備的安裝
1.爆炸性氣體環境電氣線路的安裝
1.一般規定
6.1.1.1.10 在危險場所使用的電纜不應有中間接頭。
4 接地
1.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金屬構架、金屬配線管及其配件、電纜保護管、電纜的金屬護套等非帶電的裸露金屬部分均應接地。
2.爆炸性氣體環境防爆電氣設備的安裝
1.一般規定
6.1.2.1.4 防爆電氣設備的緊固螺栓應有防松措施,無松動和銹蝕。
作者:楊紹軍(國家能源集團包頭化工公司機械動力部副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