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性工程建設規范《建筑電氣與智能化通用規范》GB55024-2022第1.0.2條規定,供電電壓不超過35kV的工業與民用建筑和市政工程電氣與智能化系統必須執行本規范。
有朋友問:市政工程與建筑工程是兩類不同的工程,差別很大,其電氣與智能化系統也必須執行本規范?市政工程是否有自己的強制性工程建設規范?
答:這個問題很大,筆者難以準確回答。但還想嘗試談談個人觀點,供大家討論。
首先,《建筑電氣與智能化通用規范》GB55024-20221.0.2條已經很明確,那就應該嚴格執行。現在規范已實施,下面就要用好規范、用對規范的問題。
其次,市政工程是指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工程。通常是指城市建設中的各種公共交通設施、給水、排水、燃氣、城市防洪、環境衛生及照明等基礎設施建設,是城市生存和發展必不可少的物質基礎。由此可見,市政工程范圍太廣,一部強制性工程建設規范難以滿足市政工程的要求。
第三,目前已發布的強制性工程建設規范也是將市政工程細分、細化,以滿足工程建設需要。已發布的有關市政工程強制性工程建設規范如下:
◆《建筑與市政工程施工質量控制通用規范》GB55032-2022,自2023年3月1日起實施;
◆《建筑與市政工程無障礙通用規范》GB55019-2021,自2022年4月1日起實施;
◆《建筑與市政工程抗震通用規范》GB55002-2021,自2022年1月1日起實施;
◆《城市軌道交通工程項目規范》GB55033-2022,自2023年3月1日起實施;
◆《城鄉排水工程項目規范》GB55027-2022,自2022年10月1日起實施;
◆《城市給水工程項目規范》GB55026-2022,自2022年10月1日起實施;
◆《燃氣工程項目規范》GB55009-2021,自2022年1月1日起實施;
◆《生活垃圾處理處置工程項目規范》GB55012-2021,自2022年1月1日起實施;
◆《建筑與市政地基基礎通用規范》GB55003-2021,自2022年1月1日起實施;
◆《城市道路交通工程項目規范》GB55011-2021,自2022年1月1日起實施。
相關市政工程規范中有電氣和智能化相關內容。而本規范的適用范圍在編制說明中有解釋,即適用于民用建筑、通用工業建筑和市政工程所需的建筑物及構筑物、建筑物的單體及群體的建筑電氣工程和建筑智能化系統工程。
作者:李炳華(現任中建國際設計顧問有限公司電氣總工程師、設計副總裁,教授級高級工程師、國家注冊電氣工程師、高級照明設計師。同時,兼任北京市建筑工程學院客座教授、碩士研究生導師;2008年鳥巢、拳擊訓練館的電氣總負責人;深圳世界大學生運動會游泳館機電總負責人)
共有訪客發表了評論
網友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