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專家在檢查某企業時,提出整改意見,問題為:SIS系統與DCS系統共用UPS電源,未按規定設置冗余,依據標準為HG/T20509-2014第7.24條。首先我們一起學習一下規范條款:
7.2.4并聯運行的直流穩壓電源的容量配置及冗余,應符合系列要求:
1 采用并聯疊加方式配置容量,其容量應大于或等于儀表相同直流電源的計算容量;
2 采用n:1的冗余方式
在HG/T20509-2014這個規范中,講的是并聯運行的直流穩壓電源和UPS是風馬牛的關系。如下圖,這里強調的是儀表機柜里面的直流電源要冗余配置。

大家可參閱文章《面對SIS、GDS和BPCS系統電源獨立問題,專家這樣看》
那么,SIS、DCS和GDS的UPS是否可以共用呢,答案是非常肯定的:SIS、DCS和GDS的UPS可以共用。沒有任何標準規范要求SIS、DCS和GDS的UPS要相互獨立。
關于UPS問題需要注意幾點:
1、作為一級負荷中特別重要負荷的SIS、DCS、GDS必須使用UPS供電。
2、供電方式以UPS+GPS見多。但是近期有新規范要求SIS用雙UPS,但是UPS也有故障率,這個新規范要求意義有多大,雙UPS比UPS+GPS的失效概率能小多少需要企業使用統計數據證明。
3、沒有任何規范要求SIS、DCS、GDS的UPS要獨立。這里說的是標準規范,有些地方性的特殊要求另當別論。
關于UPS電源共用、SIS測量儀表及控制閥安全認證問題的研討紀要
關于安全儀表系統(SIS)、分散控制系統(DCS)、可燃氣體和有毒氣體檢測報警系統(GDS)是否可以共用UPS,以及SIS測量儀表和SIS控制閥是否需要安全認證的問題,2022年1月16日,15名儀表及安全專家進行了網絡遠程研討,與會專家經過充分討論,達成以下一致意見:
第一條 安全儀表系統(SIS)、分散控制系統(DCS)、可燃氣體和有毒氣體檢測報警系統(GDS)的供電屬于一級負荷中特別重要的負荷,應采用不間斷電源(UPS)供電。SIS、DCS和GDS系統的供電共用UPS符合現行標準要求,符合安全可靠性機理,滿足安全生產需求。
第二條 石油化工、化工和以煤為原料制取燃料及化工產品的工廠或裝置中儀表及控制系統的供電設置,建議執行SH/T3082-2019《石油化工儀表供電設計規范》。其中供電方案可以參考SH/T3082-2019《石油化工儀表供電設計規范》條文說明7.1.3 和7.1.4給出的供電方案。
第三條 安全儀表系統主要環節有測量儀表(IEC稱傳感器)控制器(IEC稱邏輯解算器)、執行機構(IEC稱執行元件)。安全完整性等級(SI)評估包括SIL定級和SIL驗證。用于SIL驗證的測量儀表和控制閥等的可靠性數據可以來自企業以往實際使用息活可靠性數據(首選)、認證報告數據業數據庫或手冊數據等。以上任何一種途徑作為可靠性數據來源,均符合現行標準規范要求。
第四條 SIS可編程邏輯控制器應取得國家授權認證權威機構的功能安全認證。測量儀表、控制閥及執行機構等不需要強制SII認證。相關SIF應滿足安全完整性等級的要求。
2022年01月16日
與會專家:
葉向東 中國石化工程建設有限公司副總工程師
裴炳安 天津保中石化廣州(洛陽)工程公司技術總監
李玉明 青島安工院過程安全研究所調研員
范詠峰 中科合成油副總工程師
林洪俊 中石油華東設計院副總工程師
劉志寶 齊魯工業大學安全工程教授
張思佩 東營奧星石油化工安全總監
張作本 上海作本安全技術總監
邱敬敏 中石化勝利石化主任
何龍 中石化濟南煉化儀控書記
劉濤 中石化齊魯石化儀表專家
鎮紅云 中石化南京化學工業有限公司儀表主任
楊宏磊 吳華氣體有限公司安全總監
閆長嶺 麗東化工有限公司安全總監
孫舒 天津保泰安全技術服務有限公司總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