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DCS和SIS共用檢測儀表時,存在兩個問題:
1、當DCS和SIS共用儀表時,需要增加一入二出安全柵,SIS的設計原則是越簡單故障率越低,增加一入二出安全柵,當一入二出安全柵故障時,其SIS功能完全失效。所以GB/T50770-2013《石油化工安全儀表系統設計規范》5.0.13明確:安全儀表系統的中間環節應少。
2、當DCS和SIS共用一臺檢測儀表時,DCS中的調節或者聯鎖不能作為獨立保護層,其SIS聯鎖的SIF回路SIL等級會越高。
綜上所述:當DCS和SIS共用一個檢測元件時,其檢測元件的失效直接能導致SIS功能的失效,故不合規;但是,當DCS和SIS共用一個執行元件時,其DCS元件功能不能指導SIS聯鎖的失效,故合規。
作者:何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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