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雙閥設置技術要求及選型要求》文章中分享過雙閥設置的專業知識,今天分享一下《石油化工企業設計防火標準》GB50160-2008(2018年版)關于雙閥設置的條文說明。該條文說明不僅介紹了雙閥的設置原因及原則,還介紹了雙閥的操作與布置要求,據了解,部分裝置關于雙閥的操作是存在誤區的,本條文說明對裝置雙閥的操作有一定的指導作用。
《石油化工企業設計防火標準》GB50160-2008(2018年版)
7.2.7 公用工程管道與可燃氣體、液化烴和可燃液體的管道或設備連接時應符合下列規定:
1.連續使用的公用工程管道上應設止回閥,并在其根部設切斷閥;
2.在間歇使用的公用工程管道上應設止回閥和一道切斷閥或設兩道切斷閥,并在兩切斷閥間設檢查閥;
3.僅在設備停用時使用的公用工程管道應設盲板或斷開。
【條文說明】
①7.2.7 止回閥是重要的安全設施,但只能防止大量氣體、液體倒流,不能阻止小量泄漏。本條主要是使用經驗的綜合。
②公用工程管道在工藝裝置中是經常與可燃氣體、液化烴、可燃液體的設備和管道相連接的。當公用工程管道壓力因故降低時, 大量可燃液體可能倒流入公用工程管道內,容易引發事故。如大量可燃液體倒流入蒸汽管道內,當用蒸汽滅火時起了“火上澆油的作用”。防止的方法有以下三種:
1)連續使用時,應在公用工程管道上設止回閥,并在其根部設切斷閥,兩閥次序不得顛倒,否則一旦止回閥壞了無法更換或檢修;
2)間歇使用(例如停工吹掃)時,一般在公用工程管道上設止回閥和一道切斷閥或設兩道切斷閥,并在兩道切斷閥中間設常開的檢查閥;
3)為減少對公用工程系統的污染,對供沖洗、吹掃、催化劑再生和燒焦等僅在設備停工時使用的蒸汽、空氣、水、惰性氣體等公用工程管道有安全斷開的措施。
7.2.8 連續操作的可燃氣體管道的低點應設兩道排液閥,排出的液體應排放至密閉系統;僅在開停工時使用的排液閥,可設一道閥門并加絲堵、管帽、盲板或法蘭蓋。
【條文說明】
7.2.8 連續操作的可燃氣體管道的低點設兩道排液閥,第一道(靠近管道側)閥門為常開閥,第二道閥門為經常操作閥。當發現第二道閥門泄漏時,關閉第一道閥門,更換第二道閥門。
加氫設備工程師注:
①條文說明的主要作用,是為了填補規范正文的漏洞,輔助使用者正確理解和使用規范。
②條文說明依附于規范,它的法律效力雖然不會高于規范,但在實際操作與應用中,其比規范本身更具有可操作性。
③在一些對規范條文理解有爭議時,條文說明往往能夠起到決定性作用。因此部分作廢的含條文說明的規范和標準,對于新規范的應用還是有很大作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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